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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是父母出钱全款买的该怎么分配

2024-11-16
若房产于夫妻合法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内,由一方父母完全承担购房款项并将其登记至出资方子女的名下,此刻通常可被视为该子女所享有的独立财产,故在离异时分隔时,并不将其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进行分配。然而,若该房产被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则一般情况下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行为,因此在离婚时,应当将其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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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说这房子是你和你老公还没结婚那会儿,他爸妈出了所有的钱买的,然后就直接写到了男方孩子(也就是你老公)的名字下面,这个时候法律上一般都会认为这是给他们家那个儿子自己的东西,离婚的时候就不能算作你们俩的共有财产来分了。但是如果这房子是写在你和你老公两个人的名字底下的,那基本上可以看做是他们做公公婆婆送给你们两个小两口的礼物离婚的时候当然得当作普通的共用财物来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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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要知道如果房子是在你和你老婆结婚那会儿,她爹妈出钱买下来的,而且这栋房子只登记在了那个出钱的孩子名下,这个时候它就很可能被认为是那个孩子自己的东西离婚的时候可不会把它当成你们俩的共有财产来分。但是如果这栋房子是登记在你和你老婆两个人的名字下面的话,那一般情况下都会被看作是他们送给你们俩的礼物,离婚的时候当然就要当作你们俩的共有财产来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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